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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天诚房产 为您找家 —— 当爱情遭遇房子

发表于2014-05-12

关于房子和爱情的话题,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。有太多的爱情在走进婚姻殿堂前,被房子这个俗气却又不能避免的问题折射得面目狰狞,甚至就此烟消云散……

一点点常识

1.婚前不论是男方买的房子,还是女方买的房子,如果房款付清,而房产证上又只有一方的名字,那么房子就不属于婚内财产了。如果房子在结婚以后还有按揭,那么按揭部分属于婚内财产。

2.男方买的房子,写不写女方的名字确实没有统一标准。不写,也是理所当然,写了,那是皆大欢喜。其实,这就是一个诚意问题,可是这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的。

3.如果是男方的房子,要女方装修买家电,那大可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,各个公证处都可以做此类财产公证。不要觉得做公证就是撕下了脸皮,那只不过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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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年的爱情

终究迈不过婚前财产这道坎

想守住婚姻和房子

婚前还是先小人后君子

结婚前,小林和小月谈了好几年恋爱。两个人都不是杭州人,但幸运的是,小林的父母早在几年前就给小林在杭州的婚房付了首期,按揭由小林付,房产证上是小林的名字。二十六七岁,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,双方父母也都开始筹办起两个人的婚礼。

结婚总要装修新房,这时,新的问题出来了。小林找到小月,嗫嚅着说,自己没有钱装修房子了。小月刚开始满口答应——没事,反正老爸老妈刚给了一笔钱,说是给她的嫁妆钱,正好可以用来装修。不过,她把这事跟女性朋友一说,却遭到了一致反对:装修是要贬值的呀;凭什么他们买的房子,你装修;小林收入还不错,怎么会没钱装修……纷至沓来的质疑让小月也举棋不定。回头再和小林商量,你原本不是有些存款的吗?要不装修我们一起出钱?这个时候小林才告诉小月,自己的存款拿来付了买房的尾款,小林解释说,那也是为了他们今后的生活轻松一点。

小月越想越不乐意,之前两个人在一起,什么都是透明的,没理由小林这么大的事情还要瞒着她。最后,一位朋友点醒了小月,小林婚前把房款付清,那房子就是他的婚前财产,和小月一点关系都没有了。小月这才如梦初醒,原来小林是这么想的呀。

最后,小月还是妥协了,草草装修了房子,两个人也如期结婚。可是,这件事就像烙印一样挥之不去,小月现在想的就是让小林赶快把房子卖了,买一间真正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房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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